《十年》
——致 An
让我们从故事的结尾开始谈起。
在故事的结尾,两个人在不为对方知道的时间和地点各自死去,留下的阵阵哭声很快就变得淡薄,淹没在如同清晨花市般的世事喧闹中。迟些死去的那个也许会在某个冬日的午后醒来,只觉得心头一紧,茫茫然好像察觉到什么。而那个不知在空气中飘了多久的讯息,那个早死者不经意的最后呼吸,就像经历万难而终于不辱使命的使者般,一下失去了所有气力,在午后清冷的阳光中颓然散去。
也许,上帝真的存在。
好吧,还是回到现在,回到2012年的5月,回到这个初夏的季节。比起十年前,这座城市的空气已经变的浑浊,天空的颜色愈发深沉。一款新上市的相机突然被人追捧,因为它拍出的天空像十年前一样蔚蓝。而在你眼前经过的,这个穿着深色T恤衫和牛仔裤的男人,十年前他曾经问心仪的小说家为何他直到三十岁才发表了第一篇小说。而转眼他现在已经三十二岁了,却依然没有写出任何值得一说的故事。
依旧是在深夜。失眠已经不是问题,写作也不再是值得拼死的事情。三月里,他又去了一次墓地,本来空旷的地方已经变得满满当当,绵延到视线尽头的一座座墓碑展示出时间的质感。大学的挚友果然已经离开这么多年了。他看着墓碑上的照片,这照片还是他亲手做的,照片上的人依旧那么年轻,而站在墓碑前的他,却已经要开始老了。
像那天在墓地里一样,他在电脑前呆了一会儿,禁不住叹了口气。每每在深夜里想要回忆点什么,就如同站在雾霭笼罩的高楼顶部,下面的一切都若隐若现。经历过得事情越多,越不太愿意去回忆从前。年轻的时候,总是在回忆里找灵感,没想到年纪大了,回忆却成了不愿再提的东西。一路走来,他也的确了扔掉了很多,很多他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事情,已经在不经意间慢慢模糊褪色。他把这归结为新陈代谢的自然法则,新的记忆一层层叠加上来,旧的记忆就被渐渐淹没了。
然而有些东西是无法忘记的,好像城市高耸的电视台,突兀着,雾霭霾霾,却还是一眼就能看得到。每年的这一天,他都会给一个女孩写一句某日快乐。某日快乐。他想着这个同时存活在记忆和现实中的女孩,他还能想起她最初时的模样。他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他即将大学毕业,而她却还未上大学。一个穿西装的嫩叔叔,和一个抽香烟的伪萝莉。这个奇怪的组合居然并没有人觉得奇怪,全然得益于当事人的没心没肺。当然,时间就像是老式的蒸汽压路机,总能不可遏制的趟平一切褶皱和突起。就像十年之后的现在,当三十二岁的他和二十八岁的她在街头偶遇,或并肩而行,或亲吻拥抱,大概都不会有人觉得不妥。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苏轼说,十年生死两茫茫。陈奕迅唱到,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十年就像是个分界线,预示着上一段的结束,下一个段的开始。人们总爱在十年到来的时候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他并不是一个善于总结的人,更视未来为不可控的洪荒猛兽。但在这个特别的晚上,不知道是刚下过雨的空气让他精神一震,还是终于把吸太多血而飞不动的蚊子打死而略显兴奋,他终于鼓足了勇气看了看过去,过去的十年虽然平淡无奇,却也值得敝帚自珍。他又满怀希望地看了看未来,才发现在伪萝莉已经成功转型,华丽丽变身幼儿人生导师的今天,嫩叔叔的未来依旧还是一团浆糊。
唉,话说,这可如何是好啊。
J in Shanghai
20120526凌晨
你好。。。
It’s good to see you back!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