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十七岁,我二十一岁。
后来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五岁。
再后来她二十五岁,而我则已二十九岁了。
我们还是相距四年。
我们都还幸运地活着。
在飞驰的地铁列车上想到这些,已经微微发福的男子不仅有些感叹……
以上这段,可以做为某个爱情小说的开头,如果在这爱情中再添加点遗憾,估计还能赚取不少眼泪。可惜这并不是小说,更无关于爱情。以上不过是我跟一个朋友的真实写照,当然,还包括对未来的展望。因为她还没到二十五岁,而我,也还没有来得及发福。
在此我不得不由衷的感谢互联网,是它让我有机会在二十一岁的时候还能装嫩,拐骗幼女。而且一骗多年,都还可以安然无事,没有被人揭发告密。
某些年前我从某处看到某人形容自己和一位挚友的关系,他说:我和她之间就是fuck来fuck去的关系。当然,此fuck非彼fuck。自从知道了世上还有这种伟大友谊存在,我就开始对它充满向往,时常幻想自己也能找到这样的稀有物种,可以相互f来f去。
然而我长相平庸,琴棋书画样样稀松;去学校舞厅跳舞,被指驼背;去唱卡拉OK,又无人敢陪。可怜天见,终于在我二十一岁的时候,让我遇到了互联网。我在互联网这个大黑屋里搭了一个小黑屋,黑灯瞎火地在里面装深沉假唱,唱了一个多月,才终于等到第一只撞上来的兔子。
我拿眼一瞧,嘿,还是一白白嫩嫩的小白兔。看着这个小可爱,我不禁咽一口口水,心想这么嫩,估计f能力有限,被我一f过去就跑了,那企不是白费气力;可是二十几年第一次能骗到幼女,轻易放过让人实在不甘。思来想去,我最终还是决定先f来试试再说……
直到现在,我还在为自己的英明果断而自豪,只是接下来的事态发展,只能用瞠目结舌来形容,过程不去赘述,结果就是,我不仅一了心愿,也由此开始对所有女孩都礼让三分,再也没了寻找伟大友谊的愿望。某些时候,我甚至觉得,我才是那只兔子……
好了,关于伟大友谊和兔子的幻想就此结束,回到题目上来。关于四年,如你所知,我号称二十七岁已经好久了,却突然发现它马上就要成为现实。这个变化让我十分不爽,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已经二十八岁了。相比四年前,也就是我号称二十五岁的时候,我现在的胆子真的小了很多,唉……
括弧: 以上皆系虚构,雷同乃是巧合……
J in Shanghai
2007-5-28 10pm
hahahaha,J老生日快乐,
这赞美我的生辰贺文,我受到自己BLOG去了啊
我X,哪天伯父找上门来,我可什么都不承认 :em21: ……
陈老头最近出远门了 :em06: